摘要:
即日起至12月31日,我市全面开展城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,通过整治七类问题,进一步规范居民养犬行为,加快建立市区文明养犬长效机制,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。这是11月26日记者从全市文明养犬专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。
一是在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(烈性犬、大型犬等)问题;
二是无证养犬和狂犬、流浪犬问题;
三是遛犬不拴犬绳问题;
四是遛犬不清理粪便问题;
五是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问题;
六是犬吠声扰民、影响邻里生活问题;
七是不服从养犬管理、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问题。
一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烈性犬种类
藏獒、牛头梗、秋田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比特犬、阿富汗猎犬、土佐犬、高加索牧羊犬、中亚牧羊犬、纽芬兰犬、罗威纳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威玛犬、美国斯塔福梗、法国斗牛犬、纽波利顿犬、俄罗斯牧羊犬、马士提夫獒犬、卡斯罗犬、杜宾犬、拳师犬、波音达猎犬、中华田园犬、川东猎犬、凯丽蓝梗、马里努阿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巴西菲勒犬、格力犬、贝林登梗犬、巴仙吉犬、猎鹿犬、可蒙犬、法兰德斯牧牛犬、澳洲牧羊犬、伯德梗、边境梗、狼青犬、昆明犬、荷兰毛狮犬等40种犬种,以及具有上述血统的杂交和具有攻击性的其他犬种。
二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大型犬种类
大丹犬、寻血猎犬、雪达犬、圣伯纳犬、大白熊犬、阿拉斯加雪橇犬、伯恩山犬、古代牧羊犬、大麦町犬、猎狐犬等10种大型犬
三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其他大型犬只体高标准
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(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)。
以上禁养的犬只中,工作犬、导盲犬、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。
1.康淇宠物诊所
地 址:淇滨区华夏南路与紫荆巷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
联系人:马金东
联系电话:15303926760
2.温心宠物医院
地 址: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淮河路交叉口
联系人:温俊红
联系电话:13849233630
3.宠医宠物诊所
地 址:淇滨区清华园小区440号门面
联系人:侯海民
联系电话:1393921275
4.我宠我宠
地 址:淇滨区黄山路243号
联系人:李豫龙
联系电话:13839222414
5.永健宠物诊所
地 址:淇滨区九州办事处广场东区
联系人:刘恒超
联系电话:13939281777
6.鹤壁市犬业协会
地 址:淇滨区金山办事处三兴康乐村内
联系人:张 华
联系电话:13839230471
7.滨城宠物会所
地 址:淇滨区梅花巷91号
联系人:马素峰
联系电话:13084222041
8.安志宠物医院
地 址:淇滨区鹤煤大道书香名苑小区南门东100米
联系人:黄 强
联系电话:18697338669
9.悠悠宠物医院
地址:淇滨区湘江路西段龙德嘉园小区南门东
联系人:卢晓方
联系电话:15839253589
10.牧源动物诊所
地址:山城区汤河街西段411号(原无线电四厂西30米路北)
联系人:刘 军
联系电话:13938008765
11.宠乐宠物诊所
地址:山城区枫岭公园门口
联系人:夏燕国
联系电话:13939206717
第一条 犬只伤害他人的,养犬人或管理人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十章有关规定,承担民事责任。
第二条 饲养犬只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,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,依照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由公安机关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没收犬只,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第三条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,除承担相应